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7/9 (五) 14:50 「消失的錄音帶」下落何處3?- 傳喚王清峰助理作證 暨《人權觀察報告書》出刊通知


【邱和順案22年更11審第7次開庭 動員通知】
日期: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時間:下午14:50
地點:高院刑事庭第九法庭(北市博愛路127號)
交通:捷運小南門站一號出口步行至法院約五分鐘
 

各位朋友:

高院的法官在這一審花了很多時間,想要找到當年的歹徒勒贖錄音帶,以釐清當年的「勒贖人」是否為本案的被告。前三次開庭,法官發函刑事局詢問勒贖錄音帶的下落,刑事局函覆說,該錄音帶已在83年提供監察院調查的時候由該院保管。因此,法院再度向監察院調取錄音帶;未料,監察院竟函覆說,刑事局當年並沒有附卷送來。

對於這個刑事局說已經提供給監察院,但監察院卻說當年沒有附卷送來的「消失的錄音帶」,監察院在之後提供當年處理錄音母帶之行政經辦人員三位。 法院在上次開庭傳他們來當證人,並詢問若當年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未將錄音母帶附卷送到監察院,為何沒有再要求該單位將證物補件送來。他們表示,由於他們只是經辦人員,僅能就行政程序處理,無論收到什麼文件或證物,無論是否齊全,都只能轉送給監委及其助理調查,而無權要求補件。至於監委收件之後,若覺得有補件的必要,才會由監委再出函要求之。

因此,法官這次將傳喚當年曾任王清峰監委的三名監察院助理作證,以釐清母帶當年究竟是否有送進監察院。本案的準備程序即將進入尾聲,在此,我們誠摯地邀請各位關心本案的朋友,一同前來法庭觀看本案的進行。法庭觀察不需換證,可直接進入該庭旁聽。

此外,由於本案的兩名被告都已被羈押多年,律師團針對羈押部份已提出釋憲聲請。截至目前為止,林坤明的部分大法官已經做出不受理決議, 邱和順的部分還在待審案件裡,尚未有新的狀況。

而針對台灣的司法程序在本案侵害人權的部份,本會也已經邀請三位學者(分別為:李佳玟、楊雲驊、林鈺雄)做出《人權觀察報告書》,全文已刊登於2010年6月15日出刊的《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54期。歡迎各位對本案有興趣的朋友,一同透過三位學者的評析,嘗試從不同的面向來了解這個爭議22年的案件。

民間司改會,感協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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