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加速司改 陳長文籲馬協調五院

2009-04-25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發生在六十八年的第一銀行冒貸案,纏訟近卅年,三名被告直到前年才獲判無罪定讞,不僅讓被告飽受司法折騰,更暴露「遲延審判」問題。律師陳長文廿四日在「妥速審判學術研討會」上明白點出台灣 司法遲延審判癥結,期望法律學者出身的總統馬英九,能為司法界爭取更多資源。

「妥速審判學術研討會」由司法院、理律事務所、台北大學、世界 基金會等單位舉辦,昨日上午在台北大學登場,包括司法院院長賴英照、祕書長謝文定及多位學者專家與會,為台灣司法審判速度遲緩把脈。

一銀冒貸纏訟卅年 陸正案更十審
陳長文說,一銀冒貸案讓三名被告從四十歲中年,一路打官司到七十歲老翁,大半輩子幾乎被司法所耗損,終於歷經最高法院十二次發回更審、一○一名法官審理後,才獲得無罪定讞判決,對人民權利傷害甚鉅。

此外,纏訟廿二年的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主嫌邱和順也歷經更十審一樣獲判死刑,陳長文就說「都押了廿年,哪個法官敢判無罪?」直言司法改革說得太多、做得太少,改革核心的「妥速審判」更有急迫性。

陳長文分析,造成延遲審判的原因很多,包括法律人養成制度、不適任司法官退場機制、檢察官濫權起訴、偵查檢察官與蒞庭檢察官不同人,以及檢察官「儀式性」的上訴,最高法院形同「發回法院」,這些癥結導致審判延宕。

陳長文表示,檢察官起訴品質直接影響法院審理速度,許多案件證據並不周延直接起訴,讓審判程序得花更多時間來調查證據;許多不需要進入法院的案子造成法院收案量大增,但法官人數並未隨案件數量成長,因而造成審判緩慢。

陳長文呼籲,妥速審判不僅是國際潮流,更符合我國憲法精神,政府必需提供人民妥速審判機制,值得政府用盡一切能力、提供一切資源來一掃遲延審判弊病。

遲延審判問題嚴重 疾呼妥速審理
陳長文並建議政府,如果能透過立法修法解決,應限期改正;司法院也應該邀請行政院、考試院、立法院就司法改革進行跨院討論並擬定改革計畫;必要時,總統應依憲法就司法改革進行五院協調。

同時,陳長文期待法律學者出身的馬英九,能召集五院就司法資源、司法教育等問題進行協調,也相信馬總統只要肯出手,就能交出一張一百分的司法改革成績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