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2 中央社
記者賴又嘉台北22日電
纏訟22年的學童陸正遭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11審開庭,被告邱和順及林坤民仍堅持自己無罪;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對被告律師一再推翻先前證詞表示不滿,也怒責對方延宕訴訟。
陸晉德對於律師花費冗長時間為被告辯解感到憤怒,他表示,準備程序庭應是討論如何讓庭訊快速進行,但律師僅就被告的權益一再重複與先前庭訊相同的內容,「若再這樣下去,別說更11審,到更22審也無法結束!我抗議!」。
邱和順等被告的律師,則於庭中多次向審判長要求合議庭調出相關證據重新比對,此外,律師並要求合議庭依據無罪推定原則,釋放羈押長達20年的邱和順與13年的林坤明,並解除他們的出境限制。
對於陸晉德的抗議,法官表示,能體諒他的心情,但法律講求證據,無法單以自白對被告作生死極刑的決定,因此將與合議庭討論後,決定是否重新調閱相關證物重新比對。全案將於10月16日再開庭。
邱和順與女友吳淑貞、友人黃運福、林坤明、吳金衡等人,被控於民國76年綁架勒贖小學生陸正並撕票。台灣高等法院今年4月13日更10審宣判,判邱和順死刑、林坤明17年、吳淑貞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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