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4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9月22日下午3時不到,窄小的台灣高等法院第9法庭已擠滿了旁聽的民眾與媒體。他們都是為了關切台灣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被告邱和順而來。
邱和順和幾位同伴被控在1987年12月21日傍晚綁架九歲學童陸正,企圖擄人勒贖,隨即將陸正殺害,並向陸家取贖。邱自1988年10月初落網遭羈押迄今即將屆滿21年,直到今年4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更10審宣判,邱和順依然被認定有罪,判處死刑。8月6日最高法院又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大家就是為了這更11審的審判而來。
以關心死刑犯處境及在全世界倡議廢止死刑知名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也特別在開庭的前一天針對邱案發表聲明,呼籲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此案時,務必排除使用刑求手段所取得的被告自白,嚴守無罪推動原則,並應於合理時間內審結此案,尤其不應讓這個已延宕20年以上的案件繼續拖延。在聲明的最後,再一次提醒台灣司法當局,避免使用死刑。這是國際特赦組織第一次針對邱案發表意見,格外引人注目。
下午3時整,邱和順與在押的另一被告林坤明被法警帶進法庭,被逮捕時還未滿30歲的邱和順在經過20多年的羈押以後,已是將屆半百的中年人,他在面對法官詢問時仍精神抖擻,堅稱自己清白無罪,辯論律師們也抓住機會力陳以往判決不合理之處,並直指這是一個沒有證據的審判,司法不能僅以刑求取得的自白入人於罪,並希望法院考慮立即釋放邱和順。另一方面,被害人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先生以相當不滿的口吻表示,這個案子確定是在庭的被告所為,被告的辯解一講再講,都是在拖延訴訟,不要說是更11審,甚至到更22審也審不完。最終,承審的法官既嚴肅又平和地表示,自己接到這個審判任務不過20天,希望大家給他一些時間進入狀況,他會儘量以最快的速度整理爭議,釐清應該且可能查證的疑點,早日審結此案,那個結果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但至少應該是一個竭盡司法能力的決定。
看來,從被告、被害人、法官到發表聲明的國際特赦組織,每一方的發言都言之成理。弔詭的是,這個案子畢竟是拖延了22年,已成為目前未確定的刑案中審最久,被告在押時間最長的案子。如果以上發言的各方都沒錯,孰令致之?
為了這些久懸不決的案件,司法院終於耐不住外界的批評聲浪,公布了「刑事妥速審判法草案」。一個多月來,我們蒐集了各方的意見,除了法案名稱無人反對以外,絕大多數的學者專家都認為草案的內容只是虛晃一招,在現行的審判實務上完全無法著力,更不要說解決人民受司法官僚所害之苦。
邱和順失去自由21年,連行動電話都沒用過,有罪無罪總要給個答案。看看前些天仍在開庭審理持續14年的徐自強案,還有拖延己超過18年的蘇建和案,司法暗夜何時盡?
本文部分刊登於2009.9.24蘋果日報,此為完整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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