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6日 星期日

【新聞】為冤獄把關 李復甸:生命剝奪就無可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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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鄭性澤案並不是李復甸為死刑犯請求法務部槍下留人的第一案,民間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向本屆監察院還陳情多案如下:陸正案中遭認定綁架撕票而判處死刑的邱和順案,以及在后豐大橋命案中遭認定將女友丟下橋而判刑15年的王淇政案。

邱和順案亦是由監委李復甸申請自動調查,20多年過去了,邱和順是看守所中有史以來最「資深」的死刑犯,在國際人權組織的人道遊說了,看守所才准他卸下戴了17年的腳鐐,在李復甸調查報告中,同樣看到警方以刑求方式取得前後矛盾的筆錄,也同樣有法官不負責任的判決,李復甸也在完成調查後,要求法務部槍下留人,向最高檢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的機會,但卻遭打了回票,如今,李復甸還在做最後努力,強化新事證,希望在本屆監委卸任前可以為邱和順爭取到再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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