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調查報告】邱和順案三份調查報告

一、


日        期:83年 9月 29日
案  由 :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清峰(現任法務部長)所提之彈劾案,彈劾偵辦陸正案的10名警員、2名檢察官,彈劾理由為檢警在辦案時對涉案人「施以強暴脅迫」及「草率結案」。被彈劾人分別是時任台北市警察局偵一隊小隊長吳金松、隊長林欽隆、大隊長謝銀黨、隊員張景明、謝宜璋、張台雄、黃更生、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長蔡俊章、刑事組組長黃慶順和
警員邱彬盛;檢察官則是許良虔、羅明文。
〈來源:苦勞網 陸正案大事記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8180

報告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wkhlIBacnoHY3h3UDdvZzZvaHM/edit


二、

日        期:102年 6月 14日
調查案號:102司調0032
案  由 :李委員復甸調查「據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等歷審法院審理邱和順、林坤明、吳淑貞等被訴擄人勒贖、強盜等罪,似僅依被告自白及可信度尚有疑義之證據,率為有罪判決;另負責偵辦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疑未依規定保存證據並辦理鑑定,均涉有違失等情乙案」報告。
報告連結: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edoc/eDocForm_Read.asp&ctNode=910&AP_Code=eDoc&Func_Code=t01&case_id=102000274

三、

日        期:103年 7月 9日
調查案號:103司調0038
案  由 :李委員復甸調查「據訴,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4177號及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矚上重更(十一)字第7號等歷審法院審理邱和順等被訴強盜故意殺害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命案,似僅依被告自白及欠缺關連性與信用性上有疑義之證據,率為有罪判決;另負責偵辦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疑未依規定保存相關證據並就涉及有利被告之證據辦理鑑定,涉有違失等情乙案」報告。
報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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