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3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拖延廿二年未結的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與保險員柯洪玉蘭命案,高等法院更十一審廿二日首次開庭,三名被告邱和順、林明坤、吳淑貞否認涉案,律師做無罪 答辯;陸正的父親陸晉德認為被告後面的證詞否定前面的證詞,且多所重複,他質疑是延宕訴訟,當庭向審判長表示抗議。
陸晉德說,這兩件案子明明就是三名被告所做的,三個人的辯詞前後說法不同,甚至否定前面的說法,在審理中一講再講,都是在拖延訴訟,不要說是更十一審,甚至到更廿二審也開不完。
審判長詹駿鴻向陸晉德表示,他能體會被害人家屬的心情,他絕對是中立的,他也希望能查明真相,盡快終結這個拖延廿二年的案件,因為拖延的分分秒秒,對被害人及清白人都是折磨。
三名被告的律師則強調陸正案發生時,邱和順有不在場證明,三人都遭警方刑求逼供,自白缺乏任意性與真實性,有很多證據都兜不攏,更沒有積極證據證明三名被告殺人,均應判無罪。
本案在高院更十審時,邱和順被依強盜殺人、擄人勒贖故意殺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共犯林明坤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吳淑貞判刑十一年。
邱和順等人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更十審未讓當事人充分辯解,邱和順的自白有疑點、陸正案歹徒取贖款的字條上指紋與相關被告均不符,第十一度撤銷發回高院,昨日是更十一審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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